诈骗案开庭了,被告小王一脸委屈:“我真没骗人啊,那钱是他们自愿给我的!” 法官敲敲桌子:“得了,别在这儿演了。骗子哪儿会承认自己骗人啊?” 小王急了:“是真的啊,他们给我钱,说只要我加入他们的‘赚钱项目’,就能日进斗金。谁知道就是个传销啊!” 法官笑了:“那你怎么还收人家钱呢?” 小王更委屈了:“是他们硬要塞给我的,说怕我不答应。”
这案子听着就让人觉得有点儿荒诞,但细琢磨琢磨,还真有点儿道理。诈骗案里,不都是骗子骗钱,受害者被骗吗?可这案子,怎么感觉像是受害者自愿掏钱,骗子还挺委屈的呢?
咱们来捋捋。
首先,得承认,这世道上的骗子确实不少。他们利用各种手段,从别人口袋里掏钱,让人防不胜防。但骗子之所以是骗子,就是因为他们用了不正当手段,让人家自愿掏钱。可要是真有人自愿掏钱,那还能叫骗吗?
再来看,那些自愿掏钱的人,他们是不是傻?未必吧。也许是人家真觉得有赚头,也许是人家有别的考量。总之,人家愿意掏,那就得尊重人家的选择。
那这样看来,这案子里哪儿来的受害者呢?难道法官会判骗子无罪?那也不能啊,法律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,只要你用了不正当手段,那就得受罚。
那到底怎么回事呢?咱们接着往下看。
其实,这案子里的关键在于,虽然那些掏钱的人没觉得自己被骗,但法律可没说不能判骗子。法律上说,只要你用了不正当手段,让人家掏钱,那就是诈骗。
就像那小王,虽然那些掏钱的人没觉得自己被骗,但小王用了不正当手段,让人家掏钱,那就是诈骗。哪怕那些掏钱的人觉得自己占了便宜,可法律可不这么看。
这就像咱们平时说的,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。也就是说,哪怕你觉得自己占了便宜,但只要用了不正当手段,那就得受罚。
那小王到底该怎么判呢?这可得看具体情况了。比如他用了什么手段,骗了多少钱,有多少人上当等等。这些都是判决的重要因素。
最后咱们来总结一下。虽然这案子听着有点儿荒诞,但其实挺有道理的。法律不会因为你觉得没受骗就不判骗子,也不会因为你觉得占了便宜就放过骗子。法律只看事实,只看你是否用了不正当手段让人家掏钱。
所以,下次如果有人跟你说“这钱是我自愿掏的,所以那骗子无罪”的时候,记得提醒他,法律可没说不能判骗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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